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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14章查到最后,青鸟落在布政使家牌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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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814章查到最后,青鸟落在布政使家牌上 (第1/2页)

    “二月十三日,林有田第一次报案。”

    “文书进了青河县衙。谁把‘失踪’改成了‘投亲’?”

    朱雄英坐在长案后。

    青禾屯户页摊在案上。

    林秋娘的姓名还在。案由那一栏,已经成了外出投亲。

    经历陈显戴着木枷,跪在砖地上。

    “回殿下,经历房只管收文。”

    “改户册,要由书办落笔,屯长补押,县经历复印。”

    朱雄英问:“谁写的?”

    “书办周茂。”

    殿门边,一名灰衣小吏抬起头。

    两名百户将他押到案前。

    周茂年近五十,右手食指染着墨。他跪下后,用牙咬断左袖内的缝线,取出一个油布包。

    包内是一块断木牌。

    “请殿下先验此物。”

    木牌送上御案。

    正面刻着三个字。

    赵保山。

    背面有七道刀痕。前六道很短,第七道划过整块木牌,连牌角也被劈开。

    朱雄英问:“哪里来的?”

    “赵保山每进山寻妻一回,便刻一道。”

    “第七回出发前,他来过县衙,把牌交给小人。他说,若能回来,再补第八道。”

    周茂把额头贴到砖面。

    “若回不来,就把牌交给林老汉。”

    “人回来了吗?”

    “至今未归。”

    赵保山进山七回。

    前六回,他走出了山。

    第七回过去数月,青河县只留下这块断牌。

    林秋娘被关在东洞十个月。她的丈夫也丢在了找她的路上。

    朱雄英把木牌推到陈显面前。

    “见过吗?”

    木牌碰上枷板。

    陈显看着那道裂口。

    “县衙每日收文很多,下官记不全。”

    周茂又取出半张纸。

    纸只剩右半边,上面留着青河县经历印。印下还有五个字。

    三日无获,转作投亲。

    “陈经历记不得木牌,总该认得自己的印。”

    陈显托起木枷。

    “边地新民迁徙频繁。有人投奔别屯,也有人逃回原籍。”

    “县仓按户发粮。人离了屯,粮不能长年挂在名下。”

    朱雄英翻开林秋娘的户页。

    “人丢了三天,你便停粮?”

    “下官依规办差。”

    “哪份规?”

    “《逃户清册式》。”

    陈显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去年八月,布政司发文七府八卫。文中写明,失踪三日,查不到尸首、血迹和目击者,可转作投亲或私逃。”

    卢文昭转过身。

    “本官发过这份清册。”

    “原文写的是三十日。”

    陈显朝他挪了半圈。

    “卢大人,青河县收到的公文盖着布政司印,页尾还有您的花押。”

    “正本留在县库。下官若敢编造,甘受凌迟。”

    卢文昭走到十二只账箱前,打开第三只箱子。

    夏原吉也拉过青河县粮簿。

    “林秋娘失踪后,每月停粮七斗。”

    他向后翻了几页。

    “青禾屯半年内,共有六十三人被改成投亲或私逃。”

    “县仓多出三百一十七石粮,考成从乙等升到甲等。”

    夏原吉取出一张奖牒。

    “陈显,你添了多少俸?”

    “每月二石。”

    “布政司另赏银二十两。”

    奖牒压在粮簿上。

    “六十三个人从户册消失。县仓升等,你也得了赏。”

    陈显撑住枷板。

    “青河县上下都照清册办差。”

    “规式被人改过,该查发文衙门!”

    卢文昭已经找出去岁八月的发文底册。

    《黑吉辽逃户清册式》。

    发往七府、八卫、四百八十七屯。

    第一页核验逃户。

    第二页复问家属。

    第三页由县衙查访。

    第四页交分巡复核。

    卢文昭把第四页放到陈显面前。

    “原文规定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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