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8章 血牛 (第1/2页)
「我走了,你待着吧。」
隋宽过来找他聊了一会儿天后,就离开了。
而等他走後,李木才再次沉默了下来。
甚至莫名的,他觉得很累。
有点用脑过度。
於是在抽屉里拿出来了上次参加同事婚宴,人家给送的喜糖,往嘴里丢了两颗。
咯吱咯吱的嚼碎後,那股疲惫才稍褪。
接着,他拿出了手机,找到了王宇的电话,思虑了一会儿後,给拨了回去。
「嘟嘟……喂,李记。」
「王总,这个事情……你打算怎麽处理?得尽快了。」
「……李记,又咋了?」
「刚才……我让同事去留意了一下发新闻这个记者的动向。实不相瞒,王总,她那边电话都接疯了,一个挨一个。包括我这边的电话也是。报社、杂志、电视台都有。都是想要这个视频的……我一个都没答应,但……实话实说,这个记者那边,我拦不住,人家是总编一系的。今天这新闻都是她按着我的头让我发的,我和别哥的话根本没用。所以……现在怎麽办?」
「……」
实话,王宇也不知道该怎麽办。
於是沉默了一会儿後,他只能说道:
「我这边……正找人,让你们那总编闭嘴。你们这……能撤稿麽?」
「撤不掉,那新闻已经发了,虽然能现在删了,让用户再也看不到。但实话,我刚才看那些门户页也都转载了,除非你能让所有人把这新闻删了,甚至连网络论坛都要囊括在内,否则……已经阻止不了了。」
「……」
想了想,他问道:
「李记,那视频你看了麽?……真跟新闻一样那麽夸张?」
「……王总,你没问她自己?」
「我问了,她……说她冲动了。其他的倒没说什麽,主要我现在在魔都,晚上的机票打算去燕京。」
「好吧。这麽说吧,视频我确实看了,不过我现在手里没有。一会儿我给你要过来,发你一份,王总,你看了就知道了……说实话,搞不好这次她要坐牢。」
「啊!?坐牢!?」
王宇那边的声音终於没了那一抹淡定。
「嗯。」
李木应了一声:
「首先,虽然我也不知道这视频是谁拍的……但其实谁拍的已经不重要了。重要的是,当这个视频开始泛滥後,大家就会看到,在这天子脚下,皇城根儿里,有人竟然拿着砍刀去找一个孕妇的麻烦。并且最关键的是,当时现场人很多,所有人都听到……视频里,那个为首的人喊着:薇姐让我们来教育教育你。我刚才看这视频的时候,刚好和我们报社里一个法治记者在聊。你知道他说什麽吗?」
「什麽?」
「我们这记者就是学法律出身,看了视频後跟我说:首先,这不是殴打冲突,而是持凶器滋事。而持凶器滋事本身就是寻衅滋事罪的独立入罪标准。根据相关法律条款,「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」即构成寻衅滋事罪。而根据司法实践,「使用凶器」正是认定「情节恶劣」的核心标准之一……就这麽说吧,多人殴打他人+殴打孕妇+持砍刀,其实已经构成了情节恶劣。是满足坐牢的。」
「……也就是说,这人要坐牢?」
「是的,并且,因为他在视频里喊的那句话,可以作为教唆他人行凶的核心证据链。如果这种动机被认可,行为性质就从「寻衅滋事」转向「故意伤害」。到时候,驱使人就是主犯,而被驱使人则是从犯。那主犯至少是一年以上,两年以下。从犯则是一年左右的刑期。视情节伤害而定。」
「我草!你认真的?」
「至少,我们同事跟我是这麽说的。一会儿我把视频发给你,你可以问问。哦对,他还和我说,这件事情节最严重的是……指使者是公众人物。这件事……一旦被定性,那就是很恶劣的行为。公众人物如此行径,那是挑衅权威。这件事一定要从重从快,才能把波澜压到最小。所以……除非是所有人把视频捂着不发,而一旦发了,被打人那边就等於有了证据。到时候……一起诉一个准。现在就看那个孕妇的伤情了,如果构成轻伤……後面的事情就不好说了。」
「……」
而在王宇的沉默中,李木悄无声息的补了最後一刀:
「所以,现在这种形势下……根据我的经验,全国范围的新闻已经不可避免。你还是想想怎麽保住她吧。毕竟……好像这个事情,也只有你能做到了。哦对,还有……这事情,你尽快找人和总编打招呼。并且找的人能量得大,因为我们总编那边背景也挺厉害的,一般人,她不见得会听。因为这个新闻正符合她追求的大新闻热点。」
「……」
王宇依旧沉默。
而隔了好一会儿,他忽然问道:
「李记,你和你们总编有仇?」
李木迅速眨了下眼,随後光明正大的承认了:
「有点小过节。毕竟这新闻……可是一个入行才一年的新人记者强按着我和别哥的头发的。」
「……原来如此。行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