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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4章 刁钻的角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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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274章 刁钻的角度 (第2/2页)

以,法院收录口供,又或是相关证据之际...往往都要求口供供述者,是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供述,而不是精神崩溃之类。

    “这......”

    审判长赵德顿了顿,陷入思索,明显是在思索这番话可信程度。

    严密见此,当即没有让众人在这个问题上过多思索。

    此时......

    他也抛出了自己的第三个问题!

    也就是...三把刀中,针对徐德的这一柄!

    想到这。

    严密眼神一凝,刚才的紧张情绪荡然无存,视线好似化成刀刃,一股脑卷向代理人席位。

    “审判长,我方发言还未完毕!”

    “首先,我请求法院对民诉代理人贸然打断我方开口发言这一行为,进行或是驱逐法庭,或是警告的处罚!”

    “其次,是...第三个问题!”

    “就本案,据我方所看,公诉方诉书,存在明显漏洞缺陷,极有可能导致证据链虚假!”

    严密语气猛然拔高。

    这话落下。

    公诉席,原本还在思索的三个检察官,此时顿了顿。

    紧接着,检察官岳峰眼神中多了一丝恼怒,盯着严密,压着愤怒,厉嗬道:

    “佐证呢?”

    贸然攻击诉书,上来就是证据链虚假......

    要知道,虚假和存在遗漏可是两个概念!

    多数案件,给被告人辩护无罪,那都是以证据链存在缺陷,存在重大遗漏来反驳。

    严密倒好,上来就是虚假......

    难不成,对方是认为检察官这是在虚假捏造证据,主观恶意进行指控!?

    这一旦坐实...那就不是纰漏这麽简单了,三个检察官直接就是‘伪证罪’!

    “佐证自然有。”

    律师严密深吸一口气,无视对方愤怒的视线。

    事已至此,他也只能放手一搏了!

    “审判长,这是开庭前一周,我方所调取的全部资料。”

    只见,严密又从公文包中抽出几份文件材料。

    “根据诉书中所描述。”

    “2003年,7月1日,兖州市警方收到一通匿名举报电话。”

    “电话内容总体为举报三年前的黄成伟与王翰的死亡。”

    “也正因这通电话,警方才找到王翰的屍体,进而,引发後续两案并案,以及公诉方检察官所指控的诉书这一回事。”

    严密将手里的信息分批抽出。

    这些信息仔细一看,全都是新面孔,从来没在法院见过。

    换句话说,这是......

    庭审突袭!?

    他在搞证据突袭!

    刹那间,整个现场,所有人顿时皱起眉来。

    而严密也明显意识到在场众人的情绪,当即没有任何犹豫,拖泥带水的将後续全都吐出。

    “案件受害者王翰,其屍体是在嫌疑人吴涛的祖坟之地被发现。”

    “根据调查,警方认为,吴涛是为了掩人耳目,所以将王翰埋在这,避免被人发现,所以,三年来,吴涛...包括吴涛家属,也从重新将其掘出。”

    “直到,7月1到来,警方将坟包重新挖掘!”

    “但......”

    说着,严密顿了顿,接着,手中突然抽出一张照片。

    照片,赫然是警方站在坟堆旁,对着挖掘出的‘视频’照片所拍摄!

    坟堆里,警方除了挖出屍体以外,可还挖出了一个由密封袋所装的材料,里面是两张照片,一个相机的储存卡。

    而从照片的新旧程度,以及现场坟土来看......

    “早在警方到来之前,也就是6月20至7月1日之间,埋藏王翰的坟墓,便被另一方人员早早挖开!”

    严密声音洪亮,仿佛要在用声音来找回场子。

    “也就是说。”

    “除官方以外,还有人挖出了屍体!对方挖出屍体後,又将坟重新埋藏,埋的同时,还将线索掩藏下去!”

    “审判长,审判员。”

    “请问,在这漫长的时间里,谁能保证,案发现场没有被动过手脚?”

    “匿名报警人既能将信息丢在坟包之内,自然,也能对其余一些或是存在,或是不存在的地方进行‘人为修改’!”

    他的话逻辑很缜密,说的也通俗易懂。

    三个检察官顿住。

    是了。

    警方挖坟之前,坟包确实是被人挖开过的。

    案发现场有第三方人员动过,这对官方来说可是个大忌,因为你永远不知道,自己所查出的线索究竟是真实的,还是他人所故意遗留下来用於误导。

    代理人席位。

    林月的身体微微一紧,纤细的手指握住,呼吸都有些急促。

    身侧的徐德微微歪了歪脑袋,眯着眼看严密,倒也没打断。

    当然,对方也防着他‘打断’这一手。

    所以,此时说起话来,语速可谓是相当急促!

    “综上所述。”

    “审判长,我方并非质疑公诉方的检察官对证据进行虚假捏造,而是......”

    “质疑7月1日的报警人!”

    “对方,极有可能对案发现场做出一些出於‘私利’的篡改行为!”

    “并且,这绝非我方的空口白牙。”

    说着。

    严密指了指照片上,那所拍摄出的‘储存卡’。

    “这是受害者王翰相机中的储存卡。”

    “从上面腐朽的痕迹来看,这张卡极有可能在相机内保存数年,且相机经历过数年的风吹日晒,所以,才成了这番画面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...案发现场却仅残留一张卡,其包裹的相机却完全消失!”

    “这是证据,这可是证据啊!”

    “但对方,却愣是将身为‘证物’之一的相机带走。”

    “这,难道不足以对匿名举报人进行合理的恶意推测?”

    有卡就要有相机。

    并且,第二张吴涛拍摄王翰死在坑里的照片,也能看出,三年前确实是有个相机的。

    事实也确实如此。

    只不过...这个相机早就坏掉,甚至就连最基础的弹出储存卡的功能都不存在。

    迫於无奈,王超也只能采取最保守,最不伤害卡的方式,将整个相机拆散,让储存卡以平面形式出现在面前,再将储存卡完整取出。

    完成这一切後。

    相机自然是装不回去了,而上面说不定那块碎片上就有指纹,所以...证据便只将最核心的储存卡放了回去,那些零件则是被带走。

    没成想,倒是被严密抓住了这一点!

    所以......

    “综上所述。”

    严密深吸一口气,沉声道:

    “我方申请,对本案,2003年,7月1日向兖州市警方进行匿名举报的举报人身份......”

    “启动调查!!!”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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