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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6章 控辩斗法!【二合一求月票!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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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316章 控辩斗法!【二合一求月票!】 (第1/2页)

    第一法庭中。

    被告席好似被按下了静音键,三个律师好似是做了什麽见不得人的事,内心发虚。

    辩护律师徐德却挺起胸膛,就好似幼儿园被老师奖励‘红花’的孩子,走起路来也是风风火火,看起来很是骄傲。

    他先是安抚了一下审判中心的李杰,旋即,便和另外三人向外走去。

    约莫几秒的时间,几人就已经消失不见。

    至於公诉席......

    此时,公诉席几人很是沉默。

    检察官郑通坐在椅子上,面无表情,尽管助理已经将材料文件收拾好,却也没有离开的意思。

    助理本想上前提醒。

    只是走上前後,见到对方那袖子里死死攥着,劲力大到肌肉都在颤抖。抬头看去,又瞥到郑通紧咬牙门,额头上青筋暴起的画面,便自觉退後。

    恍惚间。

    “无德...无德!”

    脸色通红的检察官梁秉信,此时忍不住从喉咙中发出一道骂声,胸膛剧烈起伏。

    “这无耻之徒!绝对是故意的!”

    “枪械鉴定?一份鉴定,他竟然分成两份,用什麽狗屁机械结构、持续动能的理由进行申请!”

    “哪有这样打官司的?”

    梁秉信现在很生气。

    做减刑辩护就做减刑,做无罪就做无罪。

    什麽叫你嘴上说做减刑辩护,结果开庭後,直接拿着证据,换了个角度就来做无罪了!?

    不过。

    “别生气别生气,也许...也许他们是开庭前才意识到这点呢。”

    马检察官此时深吸一口气压下情绪,缓缓道:

    “临时变换了打法,没时间向法庭举证罢了。”

    这种情况并非没发生过。

    有些人手里拿着证据,也许开庭前一秒才想到这份证据可以以另一种角度表述,随後开庭打了所有人一个措手不及。

    万一徐德就是这样的呢!?

    “你信吗?”

    “他就是故意的,我敢保证,这讼棍8月中就想着骗公诉和法院,绝对不是庭审前才突然更改!”

    梁秉信直接开口否定,丝毫没有思索。

    甚至,他这麽一说,一些记忆在脑海中浮现,令他脸色更是通红,好似被气熟了。

    “畜生啊...畜生!”

    “当初在法院的时候我就问过他要怎麽辩护。”

    “这家夥上来就是一连串的被告多麽多麽不容易,孩子多麽多麽可怜,案子多麽多麽难打。”

    “本以为这是真情实意的流露,现在来看,这......”

    “这摆明就是苦情戏啊!”

    “亏我当初还信了他!!!”

    想到这。

    梁秉信内心愈发窝火。

    前几天和绿森市的检察官黄石打电话聊天的时候,还特意为徐德辩解了几句,夸对方有底线有三观。

    结果开庭後对方演都不演了......

    合着对方在体制内名声臭不是没缘由的啊!

    “怕是绿森市和兖州市这些地方,也都吃过亏了。”

    检察官梁秉信转念一想,旋即情绪又放松下去。

    还好,吃亏的不止他一个,挨骗的也不是只有自己一个。

    身侧。

    郑通深吸一口气,压下内心的情绪後,站起身,拿着公文包向外走去。

    “走吧,法院下班了,法庭该清场了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话,梁秉信两人才回过神来,下意识看了眼腕表。

    此时,时间竟已来到下午五点半,案子足足打了近四个小时!

    且整个法庭,也显得极其清冷,人影寥寥。

    原告被告双方离开,法官散场。

    听审席数百人也匆匆散去,从哪些人脸上流露出的激动表情来看,大概是回去撰写稿件去了,相信要不了多久,庭审的内容就会出现在新闻或是报纸上。

    “来了。”

    梁秉信抬脚跟上,皮鞋踩在地上发出‘哒哒’的声响。

    待靠近对方後,脚步这才放缓,随即眉头微微一簇,开始说起正事。

    “怎麽做?”

    “现在案子怎麽做?”

    几人在走廊内走着,边走边说。

    马检察官道:“还能怎麽做?无非就两条路,维持一审裁决,又或是推翻诉书。二审法官驳回一审判罚,宣告被告无罪。”

    说着。

    马检察官又细细思索一下,最终叹了口气,道:

    “真就只有这两条路。”

    “被告那年轻律师...出手狠辣且做事不留余地。”

    “‘凶器不是枪’这点角度,做不出减刑辩护,只能无罪!”

    闻言。

    梁秉信的脚步慢了一拍,他眉头蹙起,眼神中流露出复杂神色。

    目前来看,确实是这样。

    徐德辩论点证明成功,那整个诉书便被推翻,不存在所谓的持枪杀人,这时候,哪怕李杰不想无罪,而是自甘减刑也不行。

    因为压根不存在罪!没罪就没刑罚,都没罚你,那从何减起?

    再说如果论点辩诉失败。

    失败了,就代表凶器依旧是枪,诉书无误,诉书既然无误,那对方减什麽?

    总的来说......

    “真要更改诉书?”梁秉信迟疑着开口,不等两人说话,忽的又道:“可,咱们可没这个权利改啊!”

    一审未判决前自然是可以改的。

    可一审判决了,二审审理的是一审判决,判决又是基於诉书上给出的结果。

    如此。

    作为最基层的诉书,自然是修改也改不了。

    “哪怕是咱们想不告‘故意杀人’‘非法持枪’,改成‘意外致人死亡’,被告承担部分责任也不行。”

    梁秉信摇头说道。

    旋即,他顿住,最终,将视线落在面前的郑通身上,犹豫片刻,最终开始开口道:

    “还是说...只能等对方推翻诉书?”

    这话落下的刹那。

    “哒。”

    郑通脚声消失,三人停在原地陷入沉默。

    现在。

    案子陷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。

    是法、检、辩护三方,都进退两难!

    法院那边,有了个下台的台阶,被舆论裹挟往台阶上推,可无罪的台阶下,又是很难承担的社会隐患。如此,左右为难。

    辩护方,徐德的信息只能打无罪,无法进行减刑,所以,必须推着检察方和院方往无罪方面走。

    检察方就更简单了。

    诉书被推翻,他们是要承担责任的!

    首先,绝大多数人对公诉难以驳回这件事不知情。

    原因在於,每一起公诉案件,都是经过检察院那边仔细思索後,认定有罪,最终才选择公诉,如若无罪,便会不起诉。

    而起诉则是代表他们对案件的‘认定’,如果败诉,就是‘否定’;胜诉,便是‘核准’。

    这时候。

    上级只需要按照有多少‘核准’,多少‘否定’,自然可以看得出下级法院的能力。

    检察官的绩效考核便是如此。

    公诉被否定要吃挂落,胜诉就上升。

    相应的。

    郑通梁秉信若是被直接驳回...那就会被认定‘起诉环节出现重大纰漏’。

    若是事态严重,【检务督察部门】後续还有可能介入,前来调查是过失还是故意。

    只是......

    “不,郑检察官,马检察官,话不是这麽说的。”

    “咱们还可以发回重审。”

    恍惚间。

    一道声音突然在耳旁响起。

    走廊内,三名顿住脚步的检察官眉头一凝,视线瞬间锐利起来,回头看向声音来源地。

    “谁!?”

    “别紧张别紧张,都是自己人。”

    只见厕所门口,律师杜藤此时洗完手,正用纸巾擦拭着手上的水渍,一边擦,一边笑眯眯的向三人走来。

    “马检察官所言的两种情况...我觉得,倒是遗漏了一条‘发回重审’的情况。”

    “二审认定一审裁决时事实不清,证据链不足,便会将案件打回,重新由一审进行审理。”

    “这时,公诉方自然可以重新调取证据,完善诉书。”

    话落。

    “哧!”

    杜藤将纸巾丢入垃圾桶中,脸上流露出温和的笑容,看着三人笑嗬嗬开口。

    “我来上个厕所,在这偶遇,不算违规吧?”

    谁知道你是不是偶遇?

    梁秉信冷哼一声,丝毫没有对这个‘讼棍’有半点好脸。

    只是......

    对方口中所说,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。

    依据东国法例相关规定。

    凡是二审认定一审审理时,审理过程模糊不清、存在证据链不足、罪名适用错误,便可重新打回一审,再次进行一审审理。

    理论上,每一起案件都有这麽一次机会。

    只是......

    “杜法官...嗬,应该是杜律师,杜律师您怕是做律师多年,已经忘了法院的相关事宜了。”

    马检察官此时缓缓开口道:

    “‘发回一审’的主要依据,是‘事实不清、证据链不足’。”

    “就本案而言,如果,被告方能拿出证明凶器不是枪械的鉴定证据...那麽,案情将会无比清晰,不存在证据链不足的情况。”

    “客观事实上没有犯罪,那麽......”

    “二审应当直接改判无罪,而不是发回重审!”

    “哪怕是发回了,也只是多此一举罢了。”

    这话落下,梁秉信内心点头。

    是的。

    发回重审本意是一审审理不清,而不是因为一审审理错误。

    因为若是能清楚意识到错误所在,二审可以直接当庭改判,完全不需要发回!

    不过......

    “马检察官,此言差矣。”

    杜藤却是连忙摇头,笑着开口道:

    “怎麽是多此一举呢?”

    “毕竟...发回一审後可不代表推翻诉书!”

    “且,若是回到一审,公诉方自然可以更改诉书,届时,若是一审认定诉书属实......”

    回到一审,修改诉书,法院认定後,检察官自然无需承担责任。

    至於‘发回一审’算不算‘否定’?算,但这是对法官的否定,而不是对检察官的!

    如此。

    他们三人便无需承担责任。

    只不过问题来了。

    “客观事实既已认定,诉书依照客观事实也无罪可诉!”

    马检察官又摇摇头,完全不信对方的鬼话。

    诉书上写的是案件事实,修改也只是将错误改掉。

    而本案的错误,自然是将‘无罪的李杰’认定为‘有罪’,而对於一个无罪的人来说...你描述‘罪名’的诉书能写什麽?

    什麽都写不了!

    不过......

    “马检察官,郑检察官,谁说被告方说的就是事实了?”

    律师杜藤却是满脸微笑着,脸上丝毫没有被对方打击到的样子。

    他将自己的公文包打开,抽出里面一份文件。

    “您二位,应当是忘了我方委托人的个人态度了吧?”

    个人...态度?

    话落。

    三名检察官微微一顿,低头看去,旋即眉头皱起。

    这份文件...在先前的庭审中出现过!

    什麽文件?

    “即:被告人李杰於金兰步行街,对案件被害人【魏田】进行抢劫,过程中导致魏田死亡。”

    杜藤缓缓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我方委托人认为,这,才是案件真相!”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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