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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7章 阿兹特兰自唐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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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47章 阿兹特兰自唐山 (第1/2页)

    有了援军,安东清河两县像是注入一股活水,原先颓靡的局势瞬间焕发生机。

    除了只保留几个靠近河流的墩堡外,其余的地方的守军民户都是迁到淮河以南来。

    朱慈烺在城外忙碌分屋分田,方枝儿则在城内苦读《1421郑和发现美洲》。

    因为作为拿回信件的承诺,她必须在朱慈烺返回淮安前,读完并写出报告。

    但她的苦读,与别人的苦读不一样。

    别人苦读是辛苦理解,而她是真的苦涩地。

    尽管有明媚的晨光,但那些正常的文字,却在方枝儿的眼中蠕动跳跃,紮得她两眼发酸,大脑发麻。

    如果放空大脑如王台辅当初看《大明真史》一样,那自然无事。

    但问题是,她放不下,放不下啊。

    按照此文所写,1421年郑和宝船抵达美洲,为美洲送去了大量牲畜与文化,并建立卫所宣慰司。

    几乎所有的美洲文明,都接受了来自大明的文明之火。

    为什麽玛雅人连轮子都造不出来,却有精密的历法?

    为什麽阿兹特克人连铜都不会炼,却有义务教育体系?

    为什麽印加人连马都没有,却会建立驰道驿站?

    几乎所有的美洲文明,其实都是大明卫所军的後裔建立的。

    对此,朱慈烺在书中给出了一个逻辑缜密的论证例子。

    在阿兹特克神话中,阿兹特克人的祖先来自北方的阿兹特兰,寻找一个鹰叼着蛇落在仙人掌的湖泊建立城市。

    根据朱慈烺的多方论证,如果特兰念快一点就是唐山,阿兹特兰就是“俺自唐山”的意思。

    所以阿兹特克人是大明唐山人的後裔!

    特兰甚至是与唐山话中的“唐山”的音调是一致的。

    当然孤证不立,朱慈烺又引用了一个谜团来获取另一个证据,那就是:

    明明是阿兹特兰人,为什麽要自称阿兹特克人呢?

    因为他们都明白,他们是客人嘛!

    也就是“俺是来自唐山的客人”,简称俺是唐客人,即阿兹特克人。

    鹰叼着蛇落在仙人掌的湖泊,则明显是对神话的误传。

    是把龟首当成鹰头,将背刺龟壳当成仙人掌,这就是龟蛇双首的玄武。

    所以“鹰叼着蛇落在仙人掌的湖泊”其实就是玄武湖。

    说阿兹特克是悼明之国,丝毫不为过。

    为什麽阿兹特克、玛雅、印加相距甚远,却不约而同地拥有太阳信仰?

    很简单,阿兹特克的维齐洛波奇特利,玛雅羽蛇神,印加的因蒂,并非太阳神,而是大明。

    朱慈烺在文中特地为这种信仰取了一个名字,那就是——

    明神!

    方枝儿读到这段的时候晕了过去,以为是梦境,醒来看了一眼又气晕了过去。

    这真是人能写出来的东西吗?

    如美洲文明这种尤其冷门,几乎没人看的玩意儿,你知道的倒清楚。

    像刘泽清到底是忠是奸,你反倒不知道了?

    这叫她如何能写读史报告?

    可问题是,如果她不写的话,朱慈烺不会把那封信还给她。

    要是这期间,朱慈烺脑子一抽,把信拆开看了,或者梅金英拆信看了,那就完了。

    无奈之下,她只能将各个章节总结一下,然後中译中,提交给了朱慈烺。

    但方枝儿没想到的是,那篇报告被朱慈烺以创新性不足为理由打了回来。

    以前都是可以的,这段时间,怎麽又冒出创新性这一茬了?!

    没招了,想想信件曝光的後果,方枝儿一咬牙,一跺脚,硬顶着大脑抽痛,写出“印加帝国其实是殷家帝国,库斯科(Cusco)其实是姑苏。”的明真史论文。

    写完後她便感觉自己有什麽东西消失了,永远地离开了自己。

    这论文,她至今不敢看第二遍。

    洗了把脸,用珍珠粉与胭脂化了妆,方枝儿对着铜镜露出一个绝望的微笑,便出门朝着春晖堂走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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