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二章 军政分离 (第1/2页)
金泽清长看着义光的面色,犹豫了一番,还是继续说道:
“而且,检地之事,还好办,但主公尤您下达的那道关于‘领地治理权’的法令。却着实让臣担忧……”
提到这道法令,大广间内的空气似乎都凝滞了片刻。
“哼,他们怕不是在暗地里骂我吧!”
义光冷哼一声,那双如虎狼一般摄人的眼眸中,爆发出一股骇人的精光。
他面色阴沉的望向外面的风雪,冷哼道::“军政分离,此策关系到本家的武运,他们再有意见,也只能给本家憋在肚子里!”
“谁敢明着反对,本殿的刀,正好缺几个祭旗的脑袋!”
山名义光所推行的这套军政分离的领地统御体系。
在当时的日本战国,绝对是惊世骇俗的创举,甚至可以说是在掘那些封建领主们的祖坟。
在日本传统的武家社会中,大名将土地分封给家臣(知行地),家臣在这块土地上就拥有绝对的权利。
他们自己收税、自己练兵、自己制定法律,俨然就是一个个小国中之国。
这种制度,导致了很多大名对地方的控制力极弱。
但义光却强行推行了“军政分离”的半封建制度。
他规定,所有分封给家臣和豪族的领地,其“治理权”统统收归山名家奉行所!
奉行所会直接派遣代官和税吏进入这些知行地,负责收税、治安和民政。
而到了年底秋收,奉行所会根据账册,将属于分封给该家臣石高份额的产出(如粮食和钱帛)统一发放给他们。
若遇上丰年,产出超过了家臣的石高份额,多余的“盈余”全部归公,充入山名家金库。
但若遇上灾年,产出不足,则由山名家的官方粮仓予以补足,保证分封家臣的收益不受损。
同时,家臣只保留对自己直属家臣的人事任免权。
他们可以按照爵位,领有一定的私兵。
比如作为山名家分封第一级的侍大将,其可以领有250人的私兵,和一支30人的家臣武士团。
而山名家征召这些家臣时,则依照其石高,规定带兵数量和出阵的义务。
领主在自己领地内,拥有司法豁免权和处死冒犯自己的领民等权利,但平时无权干涉奉行官对领地内的民生与税收的管理。
这种制度,实际上是将那些家臣和豪族,从高高在上的领主,变成了一个个领着山名家固定薪水的分封诸侯!
而这种政策,能极大限制了军政寡头的诞生土壤。
山名家的家臣团成员,很多人的出身地位都太低。
他们没有享受过那种在领地内为所欲为的感觉,对这条政策倒是没多大感觉。
但这对于底下那些当惯了土皇帝的国人众而言,对于这种事自然就无法忍受了,自然是怨声载道。
但在义光刚刚覆灭大村家、斩首数百人的恐怖威压下,谁也不敢做那只出头鸟,只能捏着鼻子签下了誓书。交出了治政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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