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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4章 程序正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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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44章 程序正义 (第1/2页)

    开庭那天,法院门口从早上七点多就挤满了人。

    这起案子拖到现在,早已经不只是西北大学附属医院内部的事情。几家本地电视台、报社都派了记者跟进,甚至还有医学院学生一大早赶过来,隔着警戒线往里面看。

    法院正门外摆了两道隔离栏,公安人员守在两侧,记者只能挤在警戒线外,摄像机、收音杆和手机支架一层叠一层,远远看去比有些科技产品的发布会还热闹。

    杨军来得更早。

    他从羁押车辆下来以后,没有走正门前那一片记者区,由工作人员从侧面通道直接带了进去。他穿着一件洗得很干净的深色衬衫,人明显瘦了些,头发也比两个月前白了不少。

    九点不到,另一辆车停在法院门前。

    伊文雅从车上下来的时候,警戒线外立刻躁动起来。

    “伊文雅!”

    “伊医生,请看这里!”

    “伊同学!你认为自己有罪吗?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,你还会不会这么做?”

    “患者家属已经公开表示谅解,你有什么想说的吗?”

    几个问题劈头盖脸,同时砸过来。

    伊文雅刚下车时明显被声音吓了一跳了,下意识朝记者那边看过去,很快又低下头,陪同的工作人员示意她继续走。

    有人还在后面大喊。

    “伊医生!你认为你是在救人还是在杀人?”

    伊文雅脚步停顿在半空中。

    工作人员轻声提醒她:“继续往前走。”

    伊文雅叹了口气,继续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进了楼以后,外面的嘈杂像被厚重的玻璃门一下挡在了后面。候审区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安静,只有工作人员的低声交谈声。

    她坐在那里等了十几分钟,期间几次抬头看墙上的时钟,直到法警过来通知准备入庭。

    进入审判庭时,她才发现今天来了很多人,旁听席座无虚席。

    老人的女儿和女婿坐在靠前的位置,女人看到伊文雅进来,眼睛一下红了,却没有出声,只朝她轻轻点了一下头。

    杨军已经坐在被告席另一侧,两个人隔着几米。

    伊文雅看向他,杨军也看见了她。

    他的神情没什么变化,只微微点了一下头,像过去在医院里一样。

    书记员开始宣读法庭纪律,审判人员随后入庭。等所有人坐定,审判长宣布开庭,先核对两名被告人的身份信息,再询问对起诉书内容是否听清。

    程序一项一项往下走,等进入法庭调查以后,气氛才真正紧张起来。

    检察官首先宣读起诉书。

    公诉机关认为,杨军明知主动终结患者生命不具有合法依据,仍然为其提供药物,并在案发后主动承认对整个行为进行安排,其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。

    伊文雅在明知行为后果的情况下,亲自完成最终操作,其行为同样构成故意杀人。老人本人长期明确表达死亡意愿、家属知情并签署声明,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,却不能赋予任何个人主动结束他人生命的权力。

    起诉书宣读完以后,审判长先问杨军。

    “对指控的基本事实有异议吗?”

    杨军回答: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对罪名有异议吗?”

    杨军沉默了一下,“无论法律怎么定罪,我都认可。”

    审判长看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“这里只问你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杀人罪是否有异议,请回答有,或者,没有。”

    杨军这才说道: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轮到伊文雅时,她的声音比平时低一些。

    “伊文雅,你是否对罪名有异议?”

    她停顿了几秒,“有。”

    旁听席传来一阵轻微的骚动。

    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,“保持安静!”

    检察官询问伊文雅:“你是否知道自己实施的行为可能直接导致患者死亡?”

    “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当时患者是否已经自然进入不可逆死亡过程,随时可能在数分钟内死亡?”

    伊文雅摇头,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检察官随即说道:“那么从行为结构来看,你明知行为会导致患者死亡,仍然主动实施,并最终造成死亡结果。这一点你是否认可?”

    伊文雅沉默了几秒,“我认可结果。”

    检察官没有继续逼问,而是转向法庭:“公诉机关认为,本案最需要区分的就是同情和法律评价之间的联系。被告人的动机可以获得理解,可刑法处理的是行为。患者希望死亡,并不等于医生获得了结束其生命的权力!”

    辩护律师立即站起来。

    “抗议!公诉人一直强调行为,却有意把行为发生的环境模糊化。”

    检察官转过头,冷声道,

    “辩护人可以发表辩护意见,不必评价公诉机关是否‘有意’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换一种说法。”律师翻开材料,“四月下旬,全市现代医疗供应链断裂已经接近一个月。死者为晚期胰腺癌患者,存在广泛癌症转移情况,抗肿瘤治疗已经事实上无法继续,姑息治疗所需要的多类药物也先后短缺。

    医院在现有条件下已经无法提供穿越前标准水平的症状控制。死者在相当长时间内保持清楚意识,连续、多次、明确表达结束生命的意愿,并且不是一次疼痛发作时的冲动表达!”

    检察官说:“公诉机关从未否认这些事实。”

    “可这些事实决定了本案不能按照一般故意杀人案评价。”

    “公诉机关也没有按照一般恶性杀人案件提出量刑建议。”

    双方唇枪舌剑,毫不相让。

    辩护律师继续说道:“既然公诉机关承认这一点,就必须回答一个问题。被告人的主观目的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结束患者生命。”

    “可为什么要结束患者生命?她难道在以此为乐吗!”

    “为了终止患者痛苦。”

    “有没有获利?有没有仇杀?有没有隐瞒患者病情、欺骗患者或者家属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辩护律师把材料放下来。

    “那么本案在主观恶性、社会危害性、行为动机上,与以侵害他人生命为目的的故意杀人案件存在根本差异,所以不能称之为“故意杀人”!这就是辩方的观点!”

    旁听席有人叫好鼓掌,立刻被工作人员制止。

    检察官看了后排一眼,

    “辩护人说得很完整,可这也恰好说明为什么法律必须划清底线。”

    他看了一眼旁听席。

    “患者今天希望结束生命,家属今天同意,医生今天认为没有治疗价值。如果!我是说如果!这三项条件满足,就足以使主动结束生命合法,那么明天谁来判断患者有没有真正的自主决定能力?后天谁又来判断家属有没有经济压力?谁又来判断一个医生口中的‘没有希望’究竟是医学结论,还是因为药品短缺,甚至只是错误判断?”

    辩护律师马上说:“请检察官先生注意用词!不要刻意模糊!本案并不存在你列举的这些情形。”

    “刑法的边界不能只为一个案件建立!”

    “可法院今天审理的就是这一个案件!”

    庭审到了这里,旁听席所有人都能感觉到这种紧张的氛围,很多人甚至忘记了呼吸。

    老人的女儿一直低着头,等进入证人和相关人员陈述环节,她终于被允许发言。

    女人站起来以后,手里一直攥着纸,却没有照着念。

    “我爸病了很久了。”

    她一开口,声音有些沙哑。

    “其实刚开始的时候,他特别想活下去。医生让他怎么治,他就怎么治。以前吐得吃不下饭,我劝他歇两天,他说停了前面的罪不是白受了吗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穿越了,药慢慢没有了。”

    “开始的时候我们也等,总觉得市里这么多医院,这么多专家,过几天总能找到些什么法子。再后面医生跟我们解释,我们才知道有些东西不是想生产就能生产出来。”

    她抬起头,看向审判席。

    “我爸最后那段时间,每天都问我什么时候能死。他以前那么怕死的一个人,到最后天天盼着早点去死。”

    旁听席里有人悄悄的抹了抹眼角。

    女人继续说道:“那份声明是我写的,但内容是我爸一句一句说,我一句一句记的。他的脑子一直清楚,我可以作证,杨主任和伊医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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