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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8章 谁才是辩护律师!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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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248章 谁才是辩护律师!? (第2/2页)

一口气,眼神中流露出一丝躁意。

    抢劫罪的判定不重要,且,是否是抢劫罪,这起案子判定起来理论也不算麻烦。

    但徐德那麽一搅局。

    先是破了自己对朱大力,循序渐进酝酿的安抚情绪。

    接着又态度很明确的进行提出异议,旋即,控方在进行反驳。

    如此,有关抢劫罪就成了个‘泥潭’。

    将其拖进沼泽淹死的泥潭!

    ‘不能拖,得速战速决,拖得越久,案子休庭的概率就越大。’

    严密内心沉思想着。

    他甚至没有听检察官的话,正如他刚才所想,这案子是不是抢劫罪不重要。

    而是通过一个明确可以快速判定的因素安抚朱大力。

    如果这个因素不行,那就......

    迅速抽身,避免朱大力情绪激动化!

    也要避免休庭!只要休庭,朱大力再次感受开庭的煎熬,精神会愈发躁动,同时亲子鉴定也不得不提,届时,检察官大概率会重点调查金钱问题......

    什麽?钱是一年後才给,现在查也查不到?

    别小看这些司法人员的‘强劲’。

    别说一年了,一起案子真想查,拖个五六年再宣判都是常有的事!

    ‘得换个角度了......’

    严密思索着,他盯着朱大力那不知在想什麽的侧脸。

    ‘换一个...无法被反驳的角度!’

    良久,当检察官说完後,众人视线又落在严密身上。

    此时。

    他这才抬头,看向审判台,开口道:

    “审判长!”

    “就本案,被告人朱大力态度表现良好。”

    “首先,对方作案後,并未因害怕而直接离开,放任被害人死亡,而是意识到下重手之後,二次返回现场确认。”

    “其次,案发後短短数小时内,被告人朱大力便报警自首。”

    “并且,自首後没有任何反抗态度,配合良好。”

    “综上所述,我方认为可以可以从轻裁决。”

    这......

    不纠结抢劫罪了?

    当众人听清後,所有人脸上流露出些许诧异。

    双手被镣铐束缚的朱大力内心一紧,他脸色紧绷,呼吸愈发沉重,但听清对方说的依旧是减刑後......

    那双紧攥的手微微一松。

    他现在的精神,就好似一只纸船飘荡在浩瀚无垠的大海...不是迷失方向的大海。

    也是由负面情绪所构造的海洋!

    而严密的减刑话语,就是唯一的灯塔。

    尽管这个灯塔是虚构的,无用的,但不至於让朱大力自暴自弃将纸船掀翻,随後沉入海洋。

    ‘自首...对,还有自首......’

    朱大力内心呢喃着,拳头忽的握紧。

    ‘只要不是死刑,进了监狱,查出病後,官方会给我出钱治疗...不是死刑就有可能治好再出去......’

    ‘减刑...要减刑!’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“自首......”

    这话落下後。

    审判台上,几个法官稍稍思索後,旋即点头。

    自首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辩护法规,尤其是,从警方递交的案情来看,朱大力的确很配合。

    对方杀人後二次返回现场观察受害者身体健康。

    主动承认所有罪行。

    配合警方还原案发过程。

    无论从哪一点,都是态度良好,没有任何隐瞒的那种。

    所以......

    “公诉方,你方是否有异议要表述?”

    审判台上。

    审判长杨建军看向三个检察官询问。

    话落,众人将视线投向公诉席。

    检察官岳峰低头和几个检察官低声交流起来。

    “依据《刑法》第67条‘自首、坦白’。”

    “原文明确规定:【犯罪以後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,是自首】、”

    “朱大力的行为确实够得上67条‘第一款’,主动投案+全程如实交代,从宽力度更大。”

    三人思索着。

    就这起案件,实际上多数人都是想着一审直接宣判。

    为什麽?

    因为朱大力认罪啊!

    那麽,是不是反过来也能证明,对方认罪的态度很好?

    所以,认罪减刑这一点就不得不提。

    总得来看......

    最终。

    检察官岳峰抬头,看向审判台,微微摇头。

    他们不会情绪化。

    朱大力认错态度良好是既定事实,自然没理由莫名其妙的反驳对方。

    “我方无异议。”岳峰说道。

    审判台点头。

    就在被告席,严密松了口气的时候。

    恍惚间......

    “审判台,原告民诉代理人有异议要表述!”

    徐德见缝插针,忽的再次开口。

    代理人...有异议!?

    刹那间。

    原本松了口气的严密忽的一顿,他抬头,皱眉盯着对方。

    审判台众人互相对视一眼,最终颔首示意道:

    “代理人请说。”

    这次对方申请了,自然可以开口说话。

    至於对方说什麽...那就是他们的自由了。

    只见。

    代理人席位。

    徐德扫了眼被告人席位,冲着对方露出个温和的笑容,旋即,缓缓开口道:

    “审判长,审判员,以及听审席诸位。”

    “就本案,被告人‘朱大力’有关抢劫部分,我方认为...依旧存在部分异议。”

    “经过我方代理人团队刚才所讨论,最终认为...”

    “被告人朱大力,较为符合《刑法》第264条‘盗窃罪’!”

    审判台:?

    公诉席:?

    话落的刹那,近乎是时间暂停了一样,所有人愣了又愣,看着对方不知该说什麽。

    盗...盗窃罪?

    你刚才不是还反驳人家盗窃的角度,说是抢劫罪吗!?

    什麽叫,人家不争了,你突然又开始以对方的角度,说这起案子是盗窃!?

    你是谁的律师?你不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啊!

    众人愣住。

    徐德却是抬头,看向被告席的严密,露出个微笑。

    还是那句话。

    跟一个瘸子打八角笼决斗该怎麽打?

    猛踹瘸子那条好腿!

    想脱身?然後以无法反驳的辩护理由减刑,从而快速结束案件,不休庭就让法庭宣判?

    想得美!

    回来吧你,继续搅,继续粘,继续把你拉入沼泽里!

    至於反驳後定罪?

    你一个辩护律师,敢当着‘高压锅’的面,反驳对对方有利的辩词!?

    不反驳?那跟我的队友检察官说去吧,对方可不认为这是什麽盗窃罪!

    至於,明面上这麽一搞,谁看起来才像才是辩护律师?徐德未嚐不能客串一下!

    这案...休庭休定了!

    在严密错愕的眸子中,只见,徐德缓缓开口道:

    “综上,审判长。”

    “被告人就民事赔偿一事,应当以盗窃罪定责!”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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