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第110章 中新联合标准石油公司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:
大
中
小
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
    第110章 中新联合标准石油公司 (第1/2页)

    李晌跟东海岸财团的谈判,暂时陷入了停滞状态,但霍尔曼却很快从旧金山返回,

    谈判停滞不是他的错,而是双方都有各自的考虑,都在各自衡量着。

    他回来是单纯为了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的业务发展,在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后,

    霍尔曼又拉着中夏化工集团一起合作。

    按照中夏的法律规定,他在中夏注册成立了一家合资公司,

    取名中新标准联合石油公司。

    中夏化工集团持有40%股权,标准石油公司持有60%股权,

    双方约定,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注入资金,共同开发马哈坎三角洲油气田。

    联合公司设有7个董事席位,中夏化工委派3名董事,标准石油委派4名董事,

    董事长由中方人员担任,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负责中夏国内的业务。

    重大事项(年度开发计划、年度产量配额、重大基建投资、大额对外借贷、设备采购、区块调整),

    必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,中方拥有重大事项否决权。

    总经理由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提名,须经中方董事会同意方可聘任,

    财务总会计师必须由中方委派,全部生产、产量、成本账目对中方完全开放,接受中夏财政、审计部门随时核查。

    如果中标,合营公司15年合约期内,累计开发总投入不得低于7亿美元,

    其中勘探阶段全部由标准石油承担,

    进入商业开采后,双方按股权比例承担开发投入,

    若标准石油连续两年未达到约定最低投资规模,中方有权启动合同解除程序,收回开采使用权。

    中夏政府的条件虽然有些严格,但是霍尔曼看在巨大的石油储量的份上,

    还是毫不犹豫的同意了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老练的商人,他非常清楚一旦马哈坎三角洲油气田的消息传出去,

    他们标准石油公司将会立刻面对来自全世界的同行竞争。

    包括老板的另一家纽约标准石油公司,也会来插上一脚,

    这家公司在华的名称是美孚,和他们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是同一个老板,

    当然,以前也是同一家公司,只是后来被拆分了而已。

    在定下合资公司的股份架构之后,霍尔曼又和中夏政府谈起了原油包销,

    以及产量分成的条款,本来他是坚决不同意这个协议的,

    但是后面他就被狠狠的上了一课,

    谁知道这些中夏人为什么会那么了解资本主义的市场逻辑啊?

    中夏政府对于资本主义的理解,让他惊叹不已,他们的官员聊起市场化手段,那都是一套一套的,

    像什么原油期货、原油期权、油价对冲衍生品、油气资产证券化、石油项目融资、油气特许权的二级市场转让等等,

    这一系列的骚操作,让他这个来自资本主义大本营的人都有些汗颜,

    差点就抱着那个中夏官员的大腿求教!

    这不,按照中夏给出的协议,

    每年实际开采的原油,首先提取14%作为矿区资源的租税,

    实物原油上缴中夏国家,这部分不参与合营公司利润分配。

    扣除14%矿区租税后,剩余86%的原油,作为合营公司可分配产品,按照合营公司股权比例划分,

    中方拥有优先包销权,

    中方国家石油公司有权优先按照国际离岸市场公允价格,收购属于中方份额的全部原油,

    外方分得的60%原油,每年必须优先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